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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她登上马车,温婉地朝着门口的听差和皮特爵士笑笑,仿佛自己是早已习惯出入王宫的贵妇。
皮特爵士也跟着她上了马车。
罗登也跟着出来了,他穿着他以前的近卫团制服,衣服显得过紧,看上去挺寒碜。
原来的安排是要他跟在队伍的最后头,坐街车到王宫面见君主,不过他好心的嫂子坚持要全家一起走。
马车很宽敞,两个女的块头又不大,她们拖地的长裙可以绕到腿上——就这样,两家亲人一起出发,马车不久后便加入了前往王宫的车队,沿着皮卡迪利大街和圣詹姆斯街往那座古老的砖墙宫殿驶去了。
不伦瑞克之星[2]正等在那里接见上流人士和他的贵族们。
贝姬终于获得了尊贵的地位,感慨万千之际又得意非凡,简直想探出头去把祝福送给车窗外的臣民。
看来我们的贝姬也有这样的弱点。
外人根本注意不到的长处,我们往往特别当回事。
柯摩斯坚信自己是英国最伟大的悲剧演员;著名小说家布朗渴望别人把他当作上流人士,是否把他当天才倒不要紧;而了不起的律师罗宾逊一点也不在乎他在议会大厦上的口碑,却深信自己是个无人可匹敌的马术障碍高手——贝姬也一样,她希望人们认为她是个值得尊重的女人,凭借卓绝的努力和坚韧不拔的决心,她终于成功地攀上了上流阶层的高峰。
我们之前说过,她不时觉得自己是个上流女人,却忘了她家钱柜里一个子儿都没有,忘了讨债的就在家门口,店老板还等着她甜言蜜语地哄,总之一句话,她脚下一踩即空。
不过她终究坐上了去王宫的私家马车,于是故意摆弄身姿,显出一副雍容高贵、自鸣得意的模样,弄得简夫人都忍俊不禁。
她扬着头走进王宫,仿佛她自己就是王后,我敢说她要是真当上王后,行为举止样样肯定都是最标准的。
罗登·克劳利太太在王宫里朝见国王时的装束优雅华贵之极,对这一判断我是相当有把握的。
我们见到过这种朝见君主的贵妇——见过她们的人或佩戴着勋章绶带,参加圣詹姆斯宫的宴会;或穿着沾泥的靴子,在蓓尔美尔街上游手好闲,恰巧看见帽上插羽毛的女士们坐着马车随贵族们进宫,于是往车厢瞥上几眼——总之,到了接见日的下午两点,制服上饰有花边的近卫骑兵军乐团坐在演奏凳,也就是腾跃的淡黄色骏马上,吹响了胜利的进行曲。
可我们在那午后见过的贵妇一点儿也说不上是漂亮或迷人。
一个已经六十岁的胖伯爵夫人依然袒胸露背,化着浓妆,脸上的胭脂涂到了耷拉的眼袋下,假发还闪耀着钻石的光辉,整个形象对我们的人生颇有启发性,看着却十分不美观。
她已然逝去的容颜就像圣詹姆斯街上凌晨的光亮,一半已经熄灭,另一半疲倦地闪烁着,仿佛要像鬼魂一般在黎明前消失。
像伯爵夫人这种我们在她的马车经过时瞥见的美貌,只适合在半夜出现。
这就好比到了现在的冬日下午,太阳神福玻斯从天上的那头一照,另一边的月亮就会像失了魂魄一样,变得惨白又颓唐。
连月亮女神都经不住光天化日的暴露,更何况我们的卡瑟穆迪伯爵老夫人,当阳光透过车窗直射过去,把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凹凸不平的纹路照得一清二楚,她还有什么扬着头走路的道理?宫廷觐见会应该在十一月举行,或者是大雾开始的那天,要么,上了年纪的贵族太太应该坐进全封闭的轿子让人抬进去,下轿时也要选个有篷遮蔽的地方,要是对君王行屈膝礼,那就得靠灯光作为掩护才好。
当然,我们亲爱的瑞贝卡并不需要这些光照来衬托她的美。
她的肤色经得起强光的照射,而她的长裙,虽然到如今这年头,名利场上任何女士都会说它土气又荒唐透顶,但在二十五年前,无论是她还是在场的众人,都称赞它堪与当季最有名的美人身上的华美装扮相较。
只可惜二十年后,那裁缝手上的奇迹也要与所有风光一时的服装一起成为受人嘲讽的过气物品了。
好了,不扯这么远。
刚才说到在那意义重大的一天,罗登太太的长裙使人迷倒,受众人夸赞。
即便是简夫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她看着自己的这位亲戚,不无伤感地认识到自己的品位确实不如贝姬太太。
可她不知道那天才的罗登太太为了这身衣服花了多少心血。
瑞贝卡的品位媲美全欧洲最好的服装设计师,那精巧的手艺也是简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不过她很快就注意到了贝姬裙裾的锦缎有多奢华,她衣裳的花边又是多么高档。
贝姬解释说,那锦缎不过是做衣服剩下的料子,至于那花边,买的时候捡了个大便宜,老早就在她家堆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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