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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手里拿着匕首,此刻那人已经倒下了,五年前的屈辱绝不会再一次上演。
阿暮觉得他也有点可怜,终其一生,一无所有。
“真的回去了?不继续监督我了?你让我证明一下子吧。”
王九吃完饭后在街边随便买了副墨镜戴上,此刻正准备冲去宿舍换件衣服,毕竟已经被阿暮划破得七零八落。
“没兴趣,别烦我。”
阿暮坐在A仔的副驾上,头靠着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
本来晚上就没休息好,早上还疯狂生气,又豁出全力打了一场,此刻实在有点疲累。
那些讨厌的场合她才不想去,那些烂男人她也不想见,她固然相信王九的话,但是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依然令她恶心。
什么时候可以不用应付那些事情呢?要么脱离帮派,要么统治帮派,哪样都不容易。
她没有想过要让王九彻底脱离□□,但她希望,至少,有朝一日他可以像信一和十二少那样活着,不用做不想做的事。
她要拉着他好好活,把黑夜焚烧成白昼,灵魂携手坠入永恒的光明。
“好吧,我保证今天只有酒局!
真的!”
王九竖起两根手指正要发誓,忽然瞥见A仔还冷汗涔涔地在车上坐着,赶紧把手收回来,咳嗽了两声,“咳咳,A仔,好好送阿嫂回家。”
“知道了九哥。”
“我没说要回去,”
阿暮忽然有了新的想法,大约是愤怒会令人滋生出智慧,她调皮一笑,把王九看得心里发毛,“A仔,送我回城寨,我去看看信一怎么工作。”
“你等一下!”
王九抬手摁住车窗。
“开车!”
阿暮掏出一根针放在A仔脖子边上,只见A仔尖叫一声,一脚油门就踩出去了,只留下王九在背后气得跺脚。
嘁,活该。
阿暮心情好了一点点,心里想着,果然应该以牙还牙才是。
不过信一的工作倒是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四仔呢,他工作的时候至少穿得少。
四仔每次累得出汗了就把外套一脱,空余个大背心,被肌肉撑起来像是紧身衣。
阿暮觉得挺有意思的。
俗话说得好,你不仁我不义,他王九不是要去歌舞厅应酬吗,那她也要看一天肌肉帅哥。
没错,还要拉上燕芬一起!
“我可没时间看四仔,我有自己的工作。”
燕芬剁着鱼肉,婉拒了阿暮的要求,并且紧蹙起眉头。
因为一大圈街坊围在门口,想要看看活过来的阿暮,阿暮也不好意思赶人走,只是一个劲儿地“嗯,对,没错,哈哈”
应付着。
“喂!
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你们没自己的事儿做吗!”
燕芬终于忍无可忍,提着剁鱼的刀在门口大喊了一番,总算把那些看热闹的给吓走了。
阿暮倒吸一口凉气,这五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啊,之前那么温柔可人的燕芬去哪儿了?
“这盆鱼丸我捏好了。”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出现,小女孩捧着一个大塑料盆走了出来,看起来都走不稳,阿暮赶紧冲过去帮她把那一大盆鱼丸放在燕芬的案台上。
燕芬怎么这样,都开始用童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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