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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终于等到比赛当天,庆盈早早就在马球场里见到了秦曦与余竹两个小哥儿。
三人先是在一起分享了新得的打球用的月杖,然后庆盈大手一挥,“走,咱们去马厩牵马。”
马球之所以是个大户人家方能玩得起的游戏,实则是因为一般人家压根养不起马。
就算是去城中民间开的马球场临时赁一匹用,往往价钱也不便宜。
拿他们三人来讲,皆有专属于自己的马,其中秦曦的马是一匹温顺的青骢马,只有耳朵、鼻子周围与尾巴是白色的,被他起名叫“点点”
,很是独特。
他平日里骑马的机会很少,平日里都是直接把马寄放在这边马球场的马厩中。
今天不知怎的,他们还没到马厩跟前,管事就匆忙而至,给秦曦赔礼谢罪。
一问之下,方知青骢马好像是吃坏了东西,有些拉稀,上场的话必然影响状态。
秦曦心疼他的马,赶紧追去马厩里看一眼。
说实话他觉得点点的样子看起来和平时差不多,但因管事的说它病了,所以越看也就越觉得状态萎靡。
“看来只能另寻一匹了。”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马球队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不可能因为马上不了场便原地退出。
余竹有些忧虑。
“换一匹马,要是性子不好的,或是骑不顺当的怎么办?曦哥儿你的马球可是我们几个里打的最好的,就指望你进球呢。”
秦曦何尝不发愁。
在马球场上移动全靠马儿来完成,所以二者之间的默契是最重要的。
庆盈恰在此时开口道:“一般的马或许不成,但我却知道此处正好有一匹好马,绝对不会掉链子。”
庆盈说的好马,自然就是沉云。
夸张一点讲,哪怕这里的每一间马厩都长一个样,可当看到沉云时,灰突突的马厩都仿佛刹那间蓬荜生辉。
秦曦纵然对马只懂一点皮毛,也足以看得出这是一匹有价无市的神驹。
这样的马,一定是有主的。
“……这是谁的马?”
庆盈道:“你别管了,反正好马当前,不用白不用嘛。”
秦曦看向他。
庆盈摸摸鼻子上前道:“好好好,我承认,我实在太想赢下这场球了,所以去求了舅舅,让他借给我一匹马。”
秦曦原本都开始怀疑青骢马是不是真的生病了,闻言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既是你的马,你为何不用,你用这匹,我用你原先那匹就是。”
庆盈叹口气,“你们看好了。”
说罢他就上前,走到了和秦曦并肩的位置,离白马的距离很近。
原本温顺的白马却像是受惊一般,嗷地一声嘶鸣。
庆盈摊手,“这就是原因,这匹马好像格外不喜欢我,我舅舅也说了,这匹马叫做沉云,脾气怪得很。
喜欢的人,载着你跑上几百里也没事,不喜欢的人,别想近他的身。”
秦曦犹疑道:“你如何觉得它能接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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