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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秦家庄,一个特的村庄,几百年的传承让这个村子的人有一种怪的气质。
在多次战火屹立不倒,朝代更迭仍然人丁兴旺,风风雨雨百多年,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
秦风终于睡了一个踏实觉,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看着外面的阳光从窗户里透彻进来,换了一身裙子的余昔坐在梳妆镜前梳头,听到秦风起床的动静,扭过头冲着秦风笑了一下,柔声道:“你醒啦,昨晚睡得好吗?”
“还不错,很踏实,也很幸福。”
秦风笑笑说道。
余昔站起身,走到床头摸了摸秦风的脸蛋,说道:“你起床洗漱吧,我这进厨房给你做早饭。”
“好,真乖啊,我怎么感觉你像变了一个人,这么贤惠!”
秦风笑着说道。
余昔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现在我是你老婆了,自然要伺候你的生活。
新媳妇嘛,总不能结婚第一天睡懒觉,你爷爷和你爸妈嘴不说,也会不高兴的。”
这倒也是,人的身份变了,行为需要相应的改变。
余昔进了厨房做早餐,霍月兰听到动静,赶忙进了厨房。
看着笨手笨脚的余昔做早饭,心里一阵温暖,这个女孩子果然不错,像个贤妻良母的样子。
“霍阿……哦,妈妈,你歇着,让我来吧。”
余昔看了一眼霍月兰,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其实农村的锅灶和城里的区别很大,余昔根本不熟练,虽然有这个心,但是要她一个人做出一顿早餐还是很困难的。
霍月兰笑笑,走过来教着余昔如何用锅灶,柔声道:“你呀一看是很少进厨房的人,能有这份心妈妈很知足了。
我刚嫁到秦家庄的时候,其实也不会做饭,都是跟着别人学的。
你们呢以后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城里生活,农村这些用具你不会用也没什么。
既然今天你想表现一下,我给你这个机会,我来给你打下手。”
“好,我还真是不太熟练。
哎,都怪我妈,从小不让我进厨房,十指不沾阳春水,把我惯坏了。”
余昔说道。
有了霍月兰帮手,余昔做早餐的速度起来了,两人在厨房里忙乎了半个多小时,一锅稀饭,几个小菜,还有一盆馒头出锅了。
昨夜余镇南和江萍夫妇,余禾和戚薇两口子都被送到了东峤镇的酒店住宿,秦风起床后开车将他们接了过来吃早饭。
吃过这顿早饭,余镇南夫妇要回去了,临走前肯定有话要交代秦风。
“昨晚的问题都解决了?”
余镇南坐在车后座问道。
秦风道:“多亏国安和军区的人帮忙,昨晚秦家庄虽然战斗惨烈,但好在来犯之敌都被消灭了。”
秦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道。
“昨晚我们住在酒店里,都听到了秦家庄方向传来的枪声和爆炸声,这些日美间谍真是丧心病狂,害得我们一晚都没睡着。”
江萍说道,眼睛里有血丝,看来的确是担忧了一夜。
秦风道:“好在都过去了。
爸,妈,你们有什么需要给我交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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