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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 74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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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俞转身挖坑把绿植种上,没有保护措施,不好离开土壤太长时间,包着绿植根部的土堆也保护不了多久,暂时先种上,等规划好院子以后再挪过去就行,离得近也方便,不用再大老远的跑一趟。

弄好之后,林千俞拍拍周围的土,“搞定。”

回头见草原狼已经吃完了兔子和水牛肉,正靠在她身边垂眸看着刚聚起来的土堆。

林千俞抬手习惯性的就想摸摸小毛脑袋,但是刚才挖土的时候半用工具半用手,现在手上都是土,便收了手,改用手肘处蹭蹭,“我先去洗个手。”

白狮的住处跟林千俞在雨林岛山洞那边的环境比较像,都是住在较高的地势,往后走就是一条河,有高低差在,哪怕雨季暴雨河面高度上升,也蔓延不到它家里来。

从河边回来,林千俞拿了一张压缩毛巾擦手,眼见着白狮还在和贝壳风铃玩,不由得弯了弯眼睛,扬声说:“大狮子,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给你做院子。”

白狮闻言往这边看了一眼,像是回应但是没有发出声音。

林千俞把背包放在追风背上,把火浇灭了拎着鸵鸟蛋水杯便离开了,走之前还不忘叮嘱道:“兔子记得吃。”

“呜……”

---

离开了白狮的领地,草原狼在前面带路往家的方向去。

林千俞翻看着弹幕说:“小狼等等,咱们先不回家,去找一下宫鑫铭,我把绳子还给他。”

趁着今天有空,把要忙的事一并处理完,以免中途再出什么事耽误了。

这绳子还不知道得在她这放多久。

在《荒野》综艺中,这捆绳子是一件材质极好的神器,能利用上的地方也多,但要是出了这档综艺,那质量再怎么好也只是个绳子,用处不大。

斑马走在最后,身上背着东西慢悠悠的跟着,路过垂下来的树叶都得被咬一口尝尝味道。

看见弹幕里说的宫鑫铭所在位置,林千俞带着小狼和追风沿着背坡后的河往下走。

相较于白狮家后面的那条河,林千俞现在所在的位置河水远没有上面清澈,里面好像沉着厚厚的淤泥,水里的鱼尾巴一摆都能搅浑小片水域。

草原狼注意到水里的情况,放慢速度落后半步,绕到林千俞另一侧,挡在她和河水中间。

林千俞问道:“河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嗷!”

丑。

说完,草原狼又停顿了一下,轻轻‘呜’了一声。

林千俞想了想,“小狼说河里有鳄鱼在睡觉。”

河水是流动的,而非一潭死水,这样低头看下去倒是不见鳄鱼的踪迹。

林千俞来草原以后还没见过鳄鱼呢,不过这种动物,一般藏身在河水或者泥潭中。

雨季时还好,喝水的时候注意观察,要么干脆换一条安全的河流。

但是等到旱季河水干涸,草原上仅剩的水源中必定会有鳄鱼的身影,犀牛也会抢占泥潭,整个泡在里面解暑。

林千俞边往前走,边轻晃着手里的绳子,突然脚步一顿,“诶……看那边有长颈鹿。”

长颈鹿是世上现存最高的陆生动物,就连刚出生的幼崽都幼仔都有1.5米,皮毛的花纹有斑点和网状两种。

不远处,在河对岸的长颈鹿似乎是想渡过这条河。

小长颈鹿跟在妈妈身边,好奇打量着河水。

站的高望的远,这句话适用于任何时候,在长颈鹿抬头看过来的时候,林千俞先一步压低身子,带着小狼一起藏进了河边的灌木。

林千俞竖起食指抵在唇上,轻轻:“嘘……”

草原狼鼻子蹭了蹭她的指尖。

斑马跟上来的时候,看见林千俞躲起来,嚼着嘴里没吞咽的树叶满目茫然,不知道为啥突然躲起来了。

不过这种想法只是一瞬间,它很快被旁边的灌木吸引了注意,走过来吃秃了一条路。

同为食草动物的斑马,并不会引起长颈鹿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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