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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咚咚咚!
是战鼓擂擂、攻城拔寨了吗?
王昉之蓦地睁开眼睛,呼出一口浊气。
方才浸没于盐卤水中的钝痛尚未消散,鼻息间还充盈着腥氛血气。
她坐起身来,半边臂膀因侧卧太久而失去知觉,唯有暮秋寒意宛若刀锋,割裂了躯体本身与四肢百骸。
映入眼是一盏硕大孔雀衔枝宫灯,足有一人高,灯油燃了一夜,近乎见底。
业已褪色的记忆逐渐在旧日闺居的碧纱窗中变得清晰,久不可闻的熟悉嗓音也在耳畔朗朗。
扑过来的小丫头不过十一二岁,因贪睡错过了替她煨药的时辰。
见她清醒,惊喜远胜惶然:“女郎!
你终于醒了!”
王昉之心下疑惑尚不得开解,便听闻屋外嘈杂声响,聚了三五人争吵。
她正欲披衣向外一观究竟,又被小丫头拦住:“女郎,你尚在病中,莫去看那些整日啖狗粪的嚣张丑妇。”
王昉之哭笑不得,本想问她哪里学来这些骂街之语,率先脱口而出一句:“采葛?今日什么年岁了?”
被唤作采葛的丫头骇了一跳,眼角当即泛起红晕,不由自主牵起一丝哭腔:“奴就说采薇女公子是个祸端,居然害得我家女郎摔坏了脑袋。”
王昉之在铜镜前定坐了半晌,因前几日才磨治过的缘故,映亮了她方过及笈、比记忆中更年轻的面庞。
她重生了,在此芙蓉作钗裙的年华,尚未嫁与猪狗辈,亦未受辱白了终身。
这是永卉元年的东都,十一月,天际隐有雪色。
窗外,晦暗云翳笼于穹顶之上,明明天色大亮,却还是压得人喘不过气。
恰如她死时,姑且称之为前世——
陶邑城破之日,正是上元佳节,街上空无一人,唯有马蹄哒哒穿行。
斥侯穿梭于两军之间,而她与刘缌对坐于府中。
偌大陶邑王府寂寥空落,刘缌早在前几日便遣散了侍奉奴仆,只留下自小跟在身边的几个。
他那般害怕自己筑起的万丈高台毁于细作之手,却没想到十年夫妻与共,恨他入骨的是枕边人。
王昉之懒洋洋睁开眼,习惯性转了转手腕,带起一阵镔铁与血肉摩擦的闷声,伤可见骨的手腕因冻得麻木而感觉不到痛意。
“你来送我上路?”
她故意拈出一抹沾酸笑意,“怎么不带你那些姬妾来看看我这狼狈样儿?”
刘缌默不作声为她披了件白狐腋裘,听她话说得过分,才忍不住反唇相讥:“只是担心你冻死,见不到你那位好情郎连下三郡的英姿。”
她短促地笑了笑,像喘粗气,也像不由自主的咳嗽。
室中烛火翕动,照亮了刘缌半边脸。
时至如今,王昉之虽然心下暗骂“美狞之辈,”
也不得不承认他生得好。
大概也正因如此,她还能与他心平气和坐在这儿,作小儿口舌之争。
“数十年一别,我倒真想看看他风采何在。”
她整个人靠着墙,格外放松,唇瓣碰撞在冰冷陶杯上,呷下一口早已冷透的水。
燃了炭火的内室格外闷热,一道冰纹自喉咙穿至腹腔,令她回神了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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