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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逼得太紧。
这一切,不过只是迟来的青春期叛逆。
慢慢来-
牛肉粥做的是两人份。
有一说一,就单单一份粥,就能看出一个人在烹饪这件事情上的天赋——
从口味细节上而言,谢洵之做的东西,比方宁要细腻不少,口感上也更入味,让人印象深刻。
米被熬得糯糯软软的,牛肉片的嫩度也刚刚好,鸡蛋丝不至于因为闷煮太久而过于干柴,也不至于因为搅拌时间太短,而有蛋腥味。
一切都鲜美得恰到好处。
周予然一边幸福喝粥一边忍不住赞美。
谢洵之听着也只是笑,很随意自然地接话,说:“我要是喜欢,可以搬回来,刚好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也不太忙,我想吃什么,我都可以给我做。”
吹开汤匙上肉粥的热气,说:“天天喝粥,那也受不了。”
“所以,我偶尔还是想换换口味,解馋对吧?”
周予然也不知道为什么,“解馋”
两个字,从他嘴里出来,总有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是错觉?
想了想,还是放下汤匙,像个乖学生一样叠手在餐桌上,问:“叔叔希望我搬回来,是因为太想我了吗?”
问得太单刀直入,反而少了旖旎。
光风霁雨的态度,反而显得他的弯弯绕绕更像是做贼心虚。
谢洵之很平静,说:“我只是觉得,我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这样?”
轻轻笑了声,像是不信,右手捏起架在碗沿上的汤匙,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仍旧热腾腾的暖粥。
“我还以为,是叔叔太想我了,睹物思人已经不能满足我了。”
瓷白的汤匙时不时敲击碗沿,发出清脆的、有节奏的“叮叮”
声,可于他听来,却像是丧钟。
他笑:“什么睹物思人?”
无辜眨了眨,轻轻“咦”
了一声:“难道是我会错意了吗?”
满打满算,今天其实是自打搬家以后,第一次见到谢洵之。
这一周多来,方宁做家务的时候,怕独居无聊,也会跟闲聊。
聊宋爷爷最近的身体情况,聊谢洵之工作忙碌早出晚归,同样也会聊——
某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起早去搬运被骤雨打坏的花,却发现谢洵之从房间里走出来。
一脸倦容,一身疲惫。
方宁不带感情色彩的描述,难免会让多想——这人到底在自己房间里做了什么?
一个成年的男人,在一个成年的、青春的、长得还算不赖的侄女房间里,待一个晚上,是为了什么?
周予然给自己多角度地贴上了还算谦虚的标签,然后,用一种非常自然的口吻,像他简略地转述了方宁那天早上的所见。
几乎没有留给彼此任何静默的时间来做心理拉锯。
谢洵之垂着眼帘,用筷子将粥里的姜丝挑出来。
“之前我问我借过一本书,我那天晚上睡不着,想看,所以就去我房里找,因为记挂着那个故事的结尾,忍不住就看到了第二天早上。”
滴水不漏的解释。
滴水不漏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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