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kxss.com
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一般,他又用力吸了几下空气,以确认心中的猜测。
随着每一次吸气,那股黄金参特有的芬芳愈发清晰浓郁起来。
“没错,绝对不会错的,一定是黄金参的气味!”
凯萨斯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他的目光急切地四处搜寻,最终锁定在了不远处一只正悠然自得的铁皮野猪身上。
只见那头铁皮野猪身前有着一个明显的土坑,周围的泥土翻得到处都是。
凯萨斯快步走过去,仔细观察一番后,恍然大悟般说道:“原来这头该死的野猪刚才吃的竟然是黄金参啊!
看看这个土坑的深度,想必黄金参已经被它吃掉了一小半!”
说到这里,凯萨斯心疼得直跺脚,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
“我滴个天呐!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黄金参,居然就这么被这家伙给糟蹋了!”
他一边愤怒地咒骂着,一边急匆匆地走到土坑边上。
随后,他连忙掏出一把精致的小药锄,然后蹲下身子,开始卖力地刨起土来。
凯萨斯全神贯注地挖掘着,额头上渐渐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但他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终于,经过一番努力,藏在土层之下的黄金参缓缓露出了一小截。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这截黄金参上面赫然留着被啃食过的痕迹,原本圆润完整的形状此刻已变得残缺不全。
“凯萨斯,被野猪啃食过的黄金参你也要?”
“当然要了,可以卖给火枫城的老贵族,最少也能值八万金币,也可以直接拿高级魔晶石!”
丽芙不是一点半点的吃惊,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凯萨斯,你要把野猪啃过的黄金参,卖给火枫城的大贵族?”
“丽芙,那些大贵族不仅不会嫌弃,反而还会欣然接受,老脸上还会挤满了笑容掏出魔晶石!”
“凯萨斯,大贵族连野猪啃过的黄金参也不介意,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丽芙有些想不明白,精灵遇到这样的黄金参,都懒得去多看一眼。
“人类的寿命太短了,普通人族只能活六七十年,人族的大魔法师,他们最多也只能活一千年左右。
他们为了能够延长生命,只会感谢铁皮野猪发现了黄金参,而不会怪黄金参被啃食了一部分!”
,!
丽芙听到凯萨斯也解释,惊得张着的嘴再也合不拢了。
精灵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在人族大贵族的眼里成了抢手货。
“人族是短生种,精灵的寿命比较长,最普通的精灵都能活好几千年,三位精灵长老活了两三万年了!”
丽芙看着凯萨斯刨着土。
凯萨斯点了点头,人族的生命太短暂了,为了延缓衰老,那些大贵族愿意付出一切。
“丽芙,就只有兰伯特大人拥有恶魔尖牙?”
“不,伊文斯也有一把恶魔尖牙,不过他去了魔界,他现在生活在矮人王国。
对了,矮人女王是瑞文大人的学生,她是一位三十五级的魔法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