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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完人魔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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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六欲人为道经》?”

白光散去,李言希看着手中不止厚了一圈的竹筒,双眼发亮。

“这是直接把《七情功》也给补进去了?”

不愧是全知全能的系统霸霸啊!

李言希翻开竹筒,找到目录。

果不其然,映入眼帘的篇目分别是:七情篇、六欲篇……出乎李言希预料的是,这两篇之后,还有一篇《完人篇》。

“买一送二!

这波赚大了!”

李言希接着往下看去,目录后并非功法的内容,而是一段类似于作者感言的文字。

“鄙人乃帅气逼人的旷世奇才一位,打遍了整座江湖后,觉得人间没什么意思。

于是来到这座边陲小镇,隐居二十五载,终于创作出这门功法。

最近心有所感,境界愈发不稳,只是可惜,枷锁太过沉重,始终无法破境。

等我把它写完,就要踏上去寻找打破人间极致的路了。

此去生死未知,然吾心念至坚,断然不会后退半步。

留此功法存于人间,望后人心之念之,将其发扬光大。”

——优美的分割线——“我叫完人魔尊,虽然是自封的,但我确实是这片江湖上最厉害的魔头——也是最帅气的魔头。

我最近写了一本超级无敌爆炸牛皮的功法,是本旷世魔功。

写完之后,心情激动,所以总觉得要写点什么。

我希望这本魔功被很多的人修炼,因为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练它,我就不会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永远不死,果然只有我这么厉害的大魔头,才会写出效果这么逆天的功法啊!

在镇上做生意的那个老头告诉我,想要吸引更多的人来读它、练它,就要学会包装。

首先,不能叫魔功。

魔功给人的第一观感就很差,越厉害的魔功,就越让人觉得后遗症越大,从而不敢练它。

其次,名字要长。

书名越长,就会显得越厉害,越能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因为这会给人一种不知所谓的神秘感。

最后,简介要好。

要写一段很有感觉的简介,看过简介的人觉得作者很厉害,功法很高端,就会迫不及待的去练它。

所以在那个老头儿的建议下,我把功法的名字改成了《七情六欲人为道经》。

足足八个字,我原本只打算叫它《完人魔功》来着。

为此,我还写了上面那一大段的简介。

希望得到这本功法的人不要辜负我的苦心,能够认真把它看完,然后上当受骗。

之所以把它的后缀改成道经,而非神功,是因为我听说大离境内有一块地方道士极为盛行。

我可以在上山之前把它丢到那里,受众一定很广。

或许它还会被一群蠢驴般的道士视若珍宝?然后当做绝世武功来练?它会不会被人刻在竹简上,或者玉石上?只是因为担心这种绝世功法写在普通的纸上会被时间损坏?哈哈哈哈哈!

真是想想都让我忍不住大笑啊!

如果后面真的有天才辛辛苦苦把这门功法练到极致,最后却发现把自己练成了一具傀儡,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会有多精彩?嘶——我真的好想看到那一幕啊!

当我写完这些话的时候,旁边那个老头儿问我为什么要写这么些东西,不怕被人看到,从而察觉功法的真相吗?呵呵,开玩笑,我可是世界上最强大最智慧的魔头。

难道我会忘了把功法散下去之前,把分割线下面的话全部撕掉吗?好了,写到这里,我差不多也爽完了。

最后再写一句:完人是这个世界最帅的魔头!”

…………李言希:……李言希看完了“作者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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