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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高勤狼狈模样,他突然问道,“守朴,你还记得当初为何入伍?”
高勤正左支右绌,闻言也不见得有好气,“陈芝麻烂谷,谁还记得?”
秦昀摇了摇头,“我记得。
你久居边境,看够鞑靼烧杀劫掠恣意扰边,便十分仰慕苏侯风采,也想亲自守边,护家乡父老周全,奈何百无一用是书生,最后只得向太祖请命,甘愿做个监军……”
他悲悯地望向长街血书。
“可是不过三十年,同样惨遭凌霸的百姓跪在你跟前,你却心硬如铁,所思所想尽是如何镇压他们以粉饰太平,再不复当年的侠义热血。”
“人若血冷,同五毒臭虫何异?”
苏训冷不丁插上一句,叫高勤越发难堪。
三十年,足够改变很多事。
也包括改造一个人。
他已然习惯神宗的处事逻辑。
甘愿在庞大而僵化的国家机器里做一颗循规蹈矩的铆钉。
即便心中仍存一丝星火,却也难燃腐败潮湿的内里。
锦衣卫很快到场。
绣春刀一出现,长街登时陷入恐慌。
顾云恩没想到一个刑部尚书竟执拗如斯。
他喘着息,撑起麻痹的膝盖,踉跄着向人潮中心涌去。
有人却赶在了他前头。
高勤只觉一道温热液体溅上脖颈,濡湿他须髯。
他愕然望去,就见方才还在哭诉的老妪已然舍了儿子骸骨,正挥舞着手臂向他扑来。
她的胸前,一柄长刀横贯,带出血沫碎肉。
高勤甚至看见她伤痕累累的心脏,犹在做垂死挣扎。
噗通——噗通——
老妪最终力竭,摔倒在他身上。
耳畔是呕哑的嘶鸣,“狗官,狗官,我诅咒你们全都不得好死——”
血沫喷涌在他衣襟,染红绯色官袍。
老妪拼死,却也只在他胸襟留下一个骷髅般干柴的手印。
人群中不知是谁,愤懑呼号。
“豺犬当道,民不聊生!
天道好轮回,你们穿着百姓鲜血染成的官袍,就不怕报应吗?”
“不,不是的。”
高勤本能地反驳。
大宁官秩,一至四品着绯色。
这是圣宠,是尊卑,是他们作为朝廷命官的尊严和底线。
“不是?高守朴,莫要自欺欺人。
是你将官袍生生穿成血衣。”
秦昀淡漠道,“若定要流血千里,才能换回你良知,那今日长街谁也不会退却!
可高尚书,血透青石当真是你想见吗?你当真要做那样的官吗?”
高勤举目四望,众人皆如老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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