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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老子能称得上是朋友的没几个,大多都死了,有的还是我杀的。”
他不知是自嘲还是苦笑地道,“殷老弟,世上哪有过不去的坎儿?如果有,我一枪劈裂,总归都是能过去的。”
“萧重明……”
“所以,你可给老子省省心吧,别把自己作践没了。”
萧珩还没抒情完,就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咧嘴一笑,“不然每年还得去给你上坟,老子可没钱,顶多给你烧点纸吧。”
“……兵痞就是兵痞,嘴里吐不出象牙。”
“不好意思啊,粗人,就这么着。”
第124章以德服人
殷无极受伤颇重,被迫支起结界,在客栈调息。
萧珩就当真执着枪,坐在外头替他守门。
期间有魔修路过,皆是见他在流离城像丧家犬般游荡,知道他没什么靠山,言语之间颇多无状。
甚至还有一个满脸络腮胡,执着铜锤的大汉,见他替仙修守门,恨恨地啐了他一口,道:“萧大将军,你这又是去当谁的家奴了?对城主邀宠献媚被赶出门,这是又换了个主子?”
有人故意大声道:“被主公赶出来,这回又想投靠仙门啦?”
他的滑稽表现,引得众人嘲笑:“软骨病!
逃兵!”
萧珩面无表情地把脸上的污秽抹掉,握着枪的手紧了又松,最终还是没有出枪。
“怎么,用这种眼神看老子,你敢和老子一战?”
大汉身材壮硕,与萧珩颇多冲突,偏生又因为投身城主门下,自恃有了靠山,得意洋洋侮辱道:“就这样还敢自称将军,呸,看门狗。”
萧珩眼底有戾气一闪而过。
可他到底孑然一身,仅仅是杀一群伥鬼就把自己弄成万人敌,是一件极不划算的事情。
他向来没有一展长才的命。
他修的魔是野路子,凭借对武道的钻研,倒也硬生生走出了一条道。
可他四处决斗,当那声名狼藉的杀人鬼,以命搏命,虽然修为有小成,却在城池林立,诸侯称王的北渊洲无立锥之地。
他想要出人头地,唯有投靠成型的势力,卖命杀人挣来一口喘息。
可当萧珩想要去投靠谁时,却总是因为理念不合,被迫离开或是背主忤逆。
无他,只因为别人是彻头彻尾的魔修,而他总觉得自己是个凡人。
他的“为将之道”
,他的“英主之志”
“治兵之策”
“三十六计”
,在魔洲只是谬论。
何况,萧珩看不惯魔修的处世之道。
屠城灭族只是寻常,残杀妇孺皆为弱肉强食,被视为天理。
他若违背,便会被人怀疑起了二心,或是被驱逐,或是被百般防备,坐冷板凳。
他并没有强大到可以无视一切规则。
就算单打独斗再怎么厉害,一队人呢?一城的通缉呢?
做人的时候,他因为过于刚硬,便被一贬再贬,贬无可贬。
为魔的时候依然如故。
他付出过惨痛的代价,在鲜血与泥泞中学会了圆滑与世故。
一身傲骨的萧珩学会了低头,笑脸迎人,唾面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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