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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成熟后,可以用来包包子,也可以像削苹果皮那般,将葫芦整个切成一长条,晒干,称为“葫芦条子”
,冬天没有什么蔬菜,将葫芦条子放在水里浸泡后,便能当蔬菜食用。
味道很好吃。
后世的西葫芦,是这种葫芦的一种培育,加快了生长度,却也让西葫芦的味道变得很淡,失去葫芦原本的香味。
三叔家之所以种这么多葫芦,可不只是为了吃,葫芦仔是可以卖的,也算是早些年的经济作物。
后来,即使取籽,人们也培育出专门的葫芦和南瓜。
“……被糟蹋的不行,我爸就让我晚上守着,看是啥东西,可昨晚上我守了半夜,才等到那些小东西来,但晚上太黑,我只看到好几个狗娃子大的东西,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个踪影,也不知具体是啥。”
“不会是野猪吧?”
余得金猜测着,很快又摇头,“应该不是,野猪这个季节吃的很多,待山里就行,犯不着跑到村里来,再说若是野猪,可就不是损坏一点葫芦的事。”
“我猜也不是,虽然天黑,但看起来体型没有野猪大,不过跑得挺快,我紧追慢赶,就看到他们一溜烟钻进玉米地,再就看不到了。”
“你们那边玉米地过去就是山,到哪里去找?!”
“就是说嘛,急的我直上火,你说要是个人,我还和他能干一架,可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啥,跑得又快,白天又不来,真是害人。
这不,刚好山哥回来,我拉着一起帮忙,晚上打死几只狗日的,看它们再来!
!”
听余秋原这样说,余得金看眼一直站在旁边沉默的余秋堂,心想这孩子咋一句话都不说,说到他奶的事,也是啥反应都没,就像说个陌生人。
“老大,你不是对山里熟悉嘛,你给看看是啥东西?”
“啊?”
余秋堂靠在墙边听聊天,是出于礼貌,毕竟两个堂兄弟和他关系都还行,人家到家里来了,总不能躲在房子里不见人。
但对于奶奶的事,却真的不怎么在意。
那老太太,和他关系本来淡漠,又嘴特别不饶人,难缠的要死。
要不是他奶奶,走在路上,他甚至都懒得正眼看。
但话说回来来,这只是他的感觉,父亲和其他叔伯并不那样想,毕竟奶奶含辛茹苦将大家养大,作为儿女,可没资格嫌弃母亲。
不能只接受她的恩情,排斥她的缺点。
听着听着,他的思想不由自主就开始飘了,想着啥时候再去山里呢。
搞来搞去,橡树还没搞回来。
弩只做了大半截,就等着“米”
下锅呢,等到弩制好后,天慢慢凉下来,农作物全部收完后,作为农民的他就会有大把时间,可以好好去山里谋点东西。
他要赶在天彻底变冷前,赚够建房的资产,先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落脚处,再不用整日憋着气,和陈美娣一家住在这个地坑院里。
突然,他仿佛听到父亲喊他名字,回过神来,看到余秋山和余秋原也都看着他,一时间还有点恍惚,很快才反应过来。
“问我啊,”
他想了想,摇摇头说:“还说不好,这这个季节,好多东西都会跑下来偷吃,没有亲眼看到,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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