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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何不知道这一刀的功力,兼具熟练度,精确度,游刃有余处还需要扎实的力气做基础。
这真是余秋堂嘛。
他咋越来越不认识这个堂弟了。
就凭他刚才表演的这手功夫,别的不说,就专门给方圆村子里杀猪宰牛,就能把日子过好,怎么都不会饿死。
完全想不通。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本事,他关键不是一朝一夕,能简简单单就学会啊。
而力气要锻炼起来,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磨练。
又不是地里种庄稼,上点化肥,多浇点水,庄稼就能涨得快点。
他再结合余秋堂这段时间其他动作,什么制造弩啊,做身旁插着的这杆长枪,还有今日先前两枪戳死两只豺的勇猛。
他的心嘣嘣跳个不停。
堂弟这该不会是被其他人附身了吧。
余秋堂可不知堂哥心里早就怀疑他,已经将他很神秘力量联系在一起。
随着野猪的肚皮被彻底划开,里面各种内脏便一咕噜全部掉出来。
他手起刀落,麻利将猪肠,猪心猪肝等内脏掏出来丢在旁边。
“峰子,把这些东西在溪水里冲冲血,装到袋子里,回去可以炒着吃。”
这些东西如果卖的话,也卖不出啥价。
除了猪舌头稍微贵点,其他东西都是几分钱,只要买其他肉,就能加给你。
若是家猪,这些东西都还不错,野猪实在是太骚气,一般人根本吃不进去,能吃进去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美食界的英雄。
趁着王浩峰洗内脏的功夫,余秋堂有条不紊分割猪肉。
他先是将脑袋割下来,整个让余秋江装在袋子,割肉要不要割猪头都行。
若是家里杀猪,为保证肉的完整性,开始不会直接将脑袋割下来,而是等所有东西处理完毕后,再单独割下。
后世猪头肉比较值钱,早些年的猪头肉却是很贱。
这个时候人们看猪好坏,主要是看多厚的膘,猪头上都是瘦肉和筋,反而没有多少市场。
严格来说,瘦肉哪有肥肉香,真正做的好吃的肉,其实都是肥肉,最多来个肥肉相间,单独用瘦肉并不好吃。
解决掉猪头便是猪腿。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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