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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拾起地上的破包袱:“我娘半年前就死了,死前说舍不得我,要化成灰陪着我,我带着也方便。”
古宗和摸摸自己腰上内衬里的小布袋子里面的灰,无比凄凉:“古家一百多口,我就带了我那老父,我娘,我幼弟,他们,他们…………”
只怕是尸骨无存,与古家宅子一同被化为灰烬。
这样也好,不用被仇家侮辱,也算是入土为安。
狗蛋低着头,他听说古家大宅起火,赶去时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想起那一面之缘的古老太爷嘱咐过的话,他寻到了京郊。
那一年,他们都是半大的少年,痛哭着离开京城,败走京都!
古家,倾尽性命,家财,只保下了一根独苗远走异乡,前路未知。
“狗蛋,你姓什么?”
狗蛋摇头,姓狗吗?街上好多混混都姓狗,所以他的姓不丢人。
“从今以后,你姓古。”
古宗和看看身边的人,加上自己,决定道:“行七。”
狗蛋点头,从今以后,他叫古七,他的儿子就叫小七,孙子就叫阿七。
古宗和听到他的嘀咕,扶额,不忍再听,他怕自己原地暴走。
古宗和带着六人,舍弃了老父亲给的几个地方的建议,万一都不安全呢?最后跋涉千里去了川省一偏远之地,因为,听闻川省出响马!
天下响马出川省!
只有那块地才会让他迅速东山再起。
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几个大一点的仆人找媳妇,不为别的,先留下后人,不论男孩女孩,都能栽培。
古宗和出身名门,即便年纪小,可谈吐见识,从小受到的教育,见过的世面,又经历家破人亡的大变故,在穷疙瘩的地方很快拉起自己的人马。
几年后,名气传开,受到当地最大的袍哥会老大看重,一番考察后把独女和人马都给了古宗和。
古家家族生意颇多,古宗和又是打小作为掌家人培养,接触过不少的帮派,包括洪门,青帮,唯独除了长江流域的袍哥会从未有机会接触。
他在杂书上就看过三大帮会的来历,发家史,各种有趣的传闻轶事,一直想要结交真正的帮会人物。
袍哥,取自《诗经秦风无衣》与子同袍之义,表示是同一袍色之哥弟。
袍哥会里有大量的各行各业的社会底层,还有知识分子,官员,军队人士,这样优质的资源再加上古宗和这个伯乐,将两帮人马,将他所学的文化元素和袍哥文化相融,便有了独一无二的欣安糖。
想到那片生养自己的土地,就想到:()重生六零姑娘有点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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