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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语言不一样,他们用他们的,我们用我们的,井水不犯河水不就行了吗?可是西方文化当时很强势,我们得翻译他们的书和文章。
他们的文字中第三人称既然分男女,那在汉语中对应地该怎么写这两个字呢?
男性的他就沿用古汉语中的那个“他山之石”
的他就行了,但是女性的她怎么办呢?我们翻译英文,翻译那个“she”
该怎么办呢?当时有很多讨论。
我们就先聚焦在三个人身上:鲁迅、周作人和刘半农。
鲁迅大家都熟悉,周作人是鲁迅的弟弟。
大家对刘半农稍微陌生一点,他是前面二位的朋友,著名的语言学家,音乐家刘天华的哥哥。
这三个人都是北大教授,在立场上也都是革新派。
但是,在用什么汉字来指代第三人称女性这个问题上,三个人的主张不一样,拿出来的方案也都不一样。
先说鲁迅,他刚开始的主张是用一个“伊”
字,“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的那个“伊”
字。
这个字在古汉语中,用法也是指第三人称的他,但是并不分男女。
好歹有这个字,而且和单人旁的那个“他”
字形、读音都不一样。
那就借来用呗,语言不就是这样吗?遇到了新的意思,不主张新造一个字,而是看看在传统中有什么资源可以借用。
所以,鲁迅有一段时间的文章中,指代第三人称女性的字就成了“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的“伊”
。
但是,这个方案一旦用起来就发现有问题。
我们在上中学的时候,都学过鲁迅的那篇小说《故乡》。
里面有句话是这样的:“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
这个地方的伊,就是鲁迅这个阶段用法。
但是说实话,当年我上学的时候,读到这一段总觉得怪怪的。
既然我100年后觉得怪,100年前的中国人肯定也觉得怪怪的啊。
我们在口语中,还是说“她”
,鲁迅写到纸上为什么就变成了“伊”
了呢?到底念成什么,难道要我们改口语吗?这是一个创新,但是这个创新的推广成本太高了。
事实上,鲁迅最后自己也放弃了这个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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