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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驿车来了,少校也不想等了。
即便是一个出外旅游的英国贵族,或者是为报社送急件的信使(为政府送信一般要慢许多),也不会像多宾赶得这么着急。
驿车车夫收了他一大笔小费,心里惊异。
马车从一个路标向另一个路标疾驰,绿意盎然的乡村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马车穿过整洁的乡镇,旅馆老板们微笑着走出来向他鞠躬表示欢迎;经过路边的客栈,榆树上挂着招牌,马儿和货车车夫在光影斑驳的树荫下喝水;又经过古老的大宅子和公园,以及环抱着灰色古教堂的小村落,总之一路都是赏心悦目的迷人的英国风光。
世上哪儿能寻着这样的美景?对于刚回到家乡的旅者而言,它看着是多么亲切,你从其中穿过,它就仿佛在与你握手。
多宾少校从南安普敦到伦敦都有这美景陪伴,可他除了路标,什么也没看见。
看来他是太想见到住在坎伯威尔的父母亲了。
他多想早点到斯劳特斯咖啡馆啊!从皮卡迪利大街到那里的一段路真是浪费时间。
上一回去那儿已经是许久以前的事,还记得年轻时,他和乔治总在店里吃喝玩乐。
他现在已经是半个老家伙了。
他的头发已经灰白,在这期间,他青春时代的热情和感受也逐渐消退。
不过原先那位老侍者依然站在咖啡馆门前,还是穿着那身沾着油污的黑套装,也还长着双下巴和一张松弛的脸,表链上一如以往地挂着一大扎印戳,口袋里的钱币照样哗啦哗啦响。
他接待少校的时候,仿佛他只离开了一个星期。
“把少校的行李放到二十三号,那是他的房间。”
约翰的脸上不见一丝惊讶的神情。
“晚餐是点烤**?您还没结婚?他们说您已经结了——你们团的苏格兰军医之前来过这儿。
不对,应该是第三十三团的亨比上尉,他在印度跟第×团驻扎过。
要温水吗?为什么坐驿车来呀?坐邮车不好吗?”
这位尽责的侍者认识且记得每一位来这儿住过的军官,无论是十年前还是昨天,对他来说都一样。
他领着多宾到他的老客房,那里还是那张挂着波纹帐幔的大床,地上是更脏了些的旧地毯,所有黑木旧家具都铺着褪色的印花棉布坐垫,跟少校年轻时的布置没有两样。
他还记得乔治在结婚前夕咬着指甲在那房间里走来走去,发誓说他父亲一定会回心转意,不过要是他反对,他也一点儿不在乎。
他似乎感觉乔治现在正把隔开他们两间房的那扇门敲得砰砰响。
“您不比以前年轻了。”
约翰平静地打量着他的老朋友。
多宾笑了。
“十年加上一场热病不会让人变年轻,约翰。”
他说,“您倒是一直都这么年轻——不,一直这么老。”
“奥斯本上尉的遗孀怎么样了?”
约翰说,“他是个好小伙儿。
天哪,那时他真是花钱如流水。
从这儿去结婚之后他就再没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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