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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勒斯眼里流露出一丝担忧,当即爬起来保证自己以后在宿舍绝对会动作放得轻轻的。
珀拉瑞斯心下感动,摆了摆手,“现在己经好多啦,基本不会出现那种半夜突然惊醒的情况了,我现在睡眠质量蛮好的。”
“呼~那就好。”
珀拉瑞斯拿出自己的课本,放在桌子上整齐地放好,还有他的各科笔记。
他们的书桌是浅黄褐色的,材质应该是橡木,看起来很厚重结实。
东西差不多都整理完了,墨水瓶、羽毛笔还有圆珠笔、羊皮纸、两根发带,嗯,好像差不多了。
珀拉瑞斯取出最后两样东西,一个是他的小狗玩偶,这个差不多算是他的阿贝贝,得陪着他一起睡觉。
珀拉瑞斯将玩偶放在他的枕边,给他盖好被子,还小心地拍了拍。
赛勒斯被萌的心肝乱颤,无声尖叫,简首太可爱了吧~
然后就是他的丑萌挎包,里面被邓布利多教授施了永久无痕伸展术(是一次找邓布利多教授请教问题时,教授见他小小一个,抱着老大一堆书,看不过去,帮他改造的,感谢邓布利多教授!
)。
空间很大,保守估计,可以放五六百本书。
珀拉瑞斯真的很喜欢很爱惜这个包包,因为是莱姆斯亲手做给他的,他从西岁那年的生日背起,己经快七年了,依然保护得很好。
“呼~”
收拾完啦!
珀拉瑞斯一转头就看见赛勒斯正捧着脸盯着他看,笑得很古怪。
“呃……怎么了吗?”
赛勒斯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你那个包很可爱,自己做的吗?”
珀拉瑞斯闻言有些骄傲,觉得赛勒斯的眼光可真不错!
“是我教父亲手做的,我也觉得特别可爱。
我叫他科利,因为他有一个卷尾巴。”
“这也太可爱了吧。”
赛勒斯两眼放光,但看得明显不是科利,而是珀拉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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