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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虚空中的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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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十四年前),北京。
当袁自辛背着行李走下公车,第一次看见母校门匾上的校名,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所名校就是他整个中学时代的奋斗目标。
从马路走进校园,都市的车马喧嚣即刻隐去,惟听得法国梧桐的叶子在风中“沙沙”
轻舞——他后来把这声音叫做“校园的背景音乐”
。
校门紧接着一条宽敞的林荫大道,沿着它缓缓漫步,便可渐次见到幽曲的小路,疏落的树林,伟岸邃重的教学楼,古色古香的图书馆,白发智慧的老教授,文质彬彬的新老师,当然,还有那些散落在校园各处的男生女生,青春纯真,理想**。
这是1994年的大学校园,还残留了些许20世纪80年代理想主义的印记。
袁自辛即刻爱上了这一方校园净土。
然而,他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对象牙塔的热爱,就一头跌入了张皇失落之中,这是小镇少年初到京城都市、偏远地区学习尖子刚进全国名校常见的落差反应。
高考发榜时他一派风光,镇里已有好几年没有人考取到这样的京城名校,他中举的消息还上了县城有线电视台的新闻,一时间他成了镇里的红人、学弟学妹的偶像。
但一到北京,他犹如村长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知道自己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
他的家乡绕城走一圈用不到半个小时,而且来京之前他只去过一次省城,因此他对于都市完全没有概念。
初到北京,看见立交桥复杂得像迷宫,马路的宽度超过了家乡马路的长度,他既新奇惊讶,犹如人猿泰山逛纽约,同时却也突然感觉微渺,心中陡生自卑和压抑。
他以前走路的指导规则是“前后左右”
,但在北京一问路,都是回答“东南西北”
,而他根本不知北在何方,即使有人给他指点了方向,但拐过几道弯之后,他又完全不辨东西。
同学们大都来自大城市,个个穿着入时,裳服光鲜,只有他与几个农村同学衣着寒碜,犹如混在汉堡堆里的包子,突兀地土气。
并且,大城市的同学并非华而不实,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
有人在球场上英姿飒爽,技艺生猛而精巧,几可媲美乔丹、巴蒂;有人在舞会上国标拉丁无所不能,流畅优雅如天鹅,热烈煽情似火鸡;有人怀抱吉他自弹自唱,而且唱的竟然还是英文歌曲,真如猫王再世、披头士重生;还有人擅长辩论,颇有苏秦游说六国、孔明舌战群儒之势。
而袁自辛除了会应付考试,别无所长,但那时他根本不奢望引人注目,只求不被讥讽嘲笑,比如最要命的便是口音问题。
同学们的普通话都标准流利,尤其是北京土著同学,一口京腔,儿化卷舌浓腻优美,把他妒忌得真想操起熨斗,将他们的舌头熨平,而他来京之前从来没有说过普通话,如今突然要将所有文字切换为另一套发音,他感觉拗口得如讲外文。
他前鼻后鼻不分,平舌翘舌不辨,乡土口音浓重奇兀,时常惹得同学大笑,有人还俏皮地模仿他的口音,他表面上虽然憨憨地傻笑,脆弱的自尊心却无人知晓地支离破碎。
因此,对于大部分新生来说,最初几月的大学生活新奇躁动,而袁自辛只觉得压抑紧张。
他努力地去适应陌生的环境,而内傲的自尊心也促使他去证明自己,但他想不出其他途径,惟有舍命读书,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学,于是他迅速地获得了“书呆子”
这一略带嘲讽的绰号。
但没有人知道,这位“书呆子”
心中孕育着一腔秘密的情愫,它悄悄地生长,最后终于新芽出土、幼鸟破壳,在他的灵魂中绽然诞生。
新生报到那天,各系的报到处前都是队伍宛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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