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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来在附近的尹山湖农场当知青。
他的一个哥们儿在农场某知青连受了连长的气,约上他和另一哥们儿,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手持木棍守在连长的必经之路上,兜头一顿杀威棒后,往苏州城方向逃窜。
还没进城,就被逮住了,罪名是企图谋杀共产党干部。
幸亏时值“文革”
后期,曹头又是从犯,下手又最轻,所以发配到我们所改造。
这多少佐证了我们所的农活不是好饭水;要不然以为科研所活计轻松,想去我们那儿混饭吃的人,只要棒打连长之流即可奏效,既解恨又能跳槽,这样的好事谁不愿干?那连长们要长几个脑袋等着挨揍?
曹头平时言语不多,经常大块吃肉,饭量惊人。
当然所谓大块吃肉主要是猪头肉。
往往在月底前把十五块钱的工资用光,然后向我借钱,到下个月发工资后,悉数偿还;将到月底又告磬,如此循环。
刚开始几个星期,曹头认定我是上面指派监督他的。
因为每次有什么重活脏活,总是让我们俩一起干。
曹头干起活来也是一个玩命的主,硬是想用这个来压我一筹,好让我奈何他不得。
有一次指派给我俩的活是用一上午运送一亩地的田菁,距离大概百米左右,工具当然是每人一根扁担加一根绳子。
曹头一看机会来了,俩人当即心照不宣憋着劲拼命把担子码高。
田菁不像水稻小麦,又湿又瓷,比重其大,把扁担压成了弓,担子两头几乎贴到地上。
最后扁担断了换上新的接着挑。
那一次是我这辈子挑过的最重的东西。
曹头嘴上不说,心里大概觉得打了个平手。
不过说实话,因为我比他高一头,我的担子应该会更重些。
这次拼命给我留下的永久纪念是肩周炎(不懂医,瞎猜)。
接下来的一次我现在想想还后怕:我和曹头差点动“兵器”
。
那天我俩的任务是用一袋烟的工夫把一灰潭的发酵物(红花草+河泥+大粪)挖出挑到水田里。
水田刚犁过并灌满了水,一道道犁沟,看是好看,挑着重担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活像亡命之徒,又像刚学走路的婴儿,立场不稳,踉踉跄跄。
肩上的担子还直晃**,中间绝对不能停,一停下来愈陷愈深,再开步就难了。
干这活两大碗白米饭下肚一个小时即饿得前脊梁贴后脊梁。
可能前一天曹头又思想汇报了,那天干活特别别扭,我催了他一下,他干脆耍赖不干了。
这不是存心要我一个人顶两个人干嘛,当即和他大吵起来,几乎发展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最后还是我咬着牙挑完了泥潭。
曹头当时还顶着杀人犯的头衔,万一给我一家伙往现成的潭里一埋当肥料怎么办?不过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累得喘不过气来,不想再让工作量加倍。
事后我没和人提起这件事,从此曹头不再和我过不去,相反,有什么话都愿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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