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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在笔尖悄然流逝。
等他停下笔,活动有些僵硬的脖颈时,面前已多了两页写满字的稿纸,粗略一数,竟已写下一千馀字。
稿纸上的字迹,不仅是内容载体,其本身也赏心悦目,越写到后面,笔锋越是舒展自如,隐隐竟有几分书法作品的味道。
他审视着自己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手写虽慢,却也有手写的好处——沉静,专注,顺便还精进了钢笔字。
他也想过用计算机打字。
可眼下家里没这个条件,一台计算机大几千,实属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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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网吧?想到那烟雾缭绕、人声鼎沸的环境,身后还可能站着围观者……还是算了。
在安静的书房里一笔一划地写,感觉也挺好。
接下来的日子,陈知远的生活进入了规律而平静的节奏。
大部分时间都伏在案头,心无旁骛地“复刻”
着那部波澜壮阔的明朝史话,每天产出五六千字。
计划着攒到三、四万字,就可以寄出去试试水。
偶尔感到疲倦或思路凝滞,便约上金亮去网吧打几局游戏放松,胜负输赢都一笑而过。
这样的日子,安静,充实,带着一种亲手创造未来的踏实感。
与他这边的宁静截然不同,赵思思的日子却有些难熬。
她一直在等。
等陈知远象以前无数次那样,主动联系她,为他的“冷漠”
和“不懂事”
道歉。
她甚至在脑海中演练过好几次:等他道歉时,自己该如何端着架子,如何显得矜持而高冷,如何让他明白自己不是轻易能哄好的,要让他加倍地重视和讨好才行。
可是……
一天,两天,三天……时间一天天过去,窗台上的日历撕了一页又一页,电话却始终静悄悄的。
眼看快一个星期了,那个曾经随叫随到、目光永远追随着自己的人,竟然真的音频全无。
这天,闺蜜罗曼雪约她一起逛街。
走在喧闹的商业街上,赵思思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试衣服时眼神飘忽,聊天也常常接不上话,整个人笼罩在一层低气压里。
“思思,你怎么了呢,魂不守舍的。”
罗曼雪挽着她的骼膊,关切地问。
赵思思抿着嘴,摇摇头,没说话,只是无意识地用鞋尖蹭着地面。
罗曼雪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猜到了几分,却还是故意问:“是不是还在担心高考分数,别想那么多啦,要相信自己!”
“……不是因为这个。”
赵思思终于低声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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