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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是在有天我和方芳被派去另一个厅值班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周鸣笙刚留学回来,留学,这个词对我和方芳都极其的陌生。
周鸣笙说他需要在家里装一个宽带,方芳给他办了业务,联系了工程师了。
网络装好后,周鸣笙给我们买了好多吃的来,那天他在店里陪我们待了好一阵,儒雅的男士滔滔不绝的讲着他在外面的所看所想,没有炫耀,只是很有趣的分享。
方芳后来和他交换了qq号码。
再后来他们恋爱了,我时常能看到方芳对着手机傻笑,我心里也不是滋味,我感觉唯一属于我的方芳也远离我了。
她有时候会和周鸣笙很晚才回来,当时我们住在一起,但是她每次晚归时,都会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吃什么。
她出事那天晚上,她也给打电话了,我以为她和周鸣笙在一起,我不想听她在我面前炫耀似的讲出他们的感情多好,我拒接了她的电话,然后方芳自杀了。
我去北阳宫烧了很多香,我想赎罪。
我昨天才知道,周鸣笙和她分手了,周鸣笙的爸爸嫌弃方芳是个不入流的营业员,嫌弃方芳没有上过大学,嫌弃方芳只是个烂泥坑里的蛆。
他们分手那天就是方芳出事那天。
那三个小年轻我也认识,是隔了一条街的理发店的,他们来过很多次,每次来都“姐姐、姐姐”
的叫着方芳。
但是那三个畜生,怎么能干出那种事。
方芳出事后的第二天,他们还在店里肆无忌惮的继续工作。
7月29号,那天我请了一天,我跟踪了那三个人中的其中一个人,我是在家里找到方芳写的日记我才知道她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跟踪的这个黄毛就是那个事情的主策划者。
那天很热,我等着他下班,然后跟着他走进了一个小巷子,见着四下无人我用木棍敲在了他的后脑勺上,但是我太矮了,力道不够,他只是吃痛的捂着后脑勺回头看着我。
“你神经病啊!”
我说:“你去给方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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