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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升起一种猜测,无比强烈想去证实。
假如飞机起飞前那一眼,不是她眼花呢?
假如那天,他真的在柏林呢?
假如他们淋了同一场雪呢?
纷纭假想织就一张网,商毓凝纠结着撕开一道口子。
“去年我们在机场见面那天,你坐的哪趟航班?”
空气变得粘稠,漫射霓虹照进车里,斑斓光尘犹如萤火跃动。
他扭头看来,逆着光,脸庞仿佛被黑纱遮住,表情难以参透。
但闻一声极轻极轻的笑,也许不是笑,是什么非物质破裂的声音。
程澈沉吟半晌,没有回答,反问她:“你以什么身份问我?”
“废什么话,我问你答。”
先前那声是不是笑,她不清楚,但方才那声绝对是笑,赤裸裸的冷笑。
“真把自己当程太太了?”
“你说话非要这么难听吗?”
“你说话好听。”
他语调很平,“和程越泽说两句,人眼睛都黏你嘴巴上了。”
“程澈你有病吧!”
商毓凝摘下耳机朝他脸上摔,“你不把我当老婆,但你弟把我当嫂子,留个联系方式怎么了?我几岁他几岁,先不说你们的关系,我至于丧心病狂搞未成年人吗?”
眼看她暴跳如雷,程澈仍旧波澜不惊,扯着懒倦的腔调,一字一句咄咄逼人。
“你,没有吗?”
“没有!”
他好似听了个笑话,气流裹挟笑意自喉咙逸出:“钓我的时候,你成年了吗?”
一句话杀得商毓凝气焰全无。
“还是说,你不认为你在钓我?”
上天赐予商毓凝一副好皮囊,经过人类社会浸染,自然而然长成芳心纵火犯。
也许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正常的眼神,随意的动作,就足以点燃十六七岁少年心中的火。
男人的自信是与生俱来的,甚至在他们还不算男人的时候,就已经具备普通男人的自信。
少年们只消被她那样朦朦胧胧瞧上一眼,绝大多数都会低头,默默对自己说:这个大美女,喜欢我。
低头并非出于害羞,而是为了遮掩失控上扬的嘴角,不致对方知晓自己的窃喜,从而使自己在这场狩猎游戏中身处高位,半推半就等对方主动出击。
说出“当年是我女朋友老婆追的我”
这句话,可能就是有些男人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高中那三年,“商毓凝喜欢我”
这句话,程澈听了不下三百遍,至少出自一百多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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