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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静静地看着我,点点头。
我买了晚饭回来时,陆朝站在床尾,正对着门,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对他笑了笑,放下了晚饭,一边嘱咐他注意事项,一边收拾着我的东西。
陆朝沉默地听着,也不搭话,我收拾妥当,忽略着离别的伤感,又对他笑了笑,然后拿起东西,便要离开了。
我想挥手的时候,陆朝问我:“还会再见吗?”
他的头上还缠着绷带,脸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一只胳膊吊着,一只胳膊无力地垂着,虽然已经脱下了病号服,但在洁白的医院墙前,看着还是那么的虚弱,那么的孤单……
再加上他满脸的灰败,脆弱的眼神——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的眼神,它在渴望我说些它主人想听的话。
我险些就要落下泪来。
我放下手上的东西,走上前去,轻轻地抱住了他,就像对待一个易碎的花瓶那样的轻。
我用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对他做了最后的告白:
“陆朝,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你的干净……我说过你看起来世故又老练,但我一直没说,你身上还有我喜欢的干净——那是一种感觉。”
“你知道的,我喜欢的书生气最主要的就是干净,我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只是因为你的干净很微弱,还构不成书生气,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然后,我松开了他,他意识到我们真的要分别了,身体在一瞬间就彷佛是破碎的玻璃拼凑而成的。
我低下了头,他最近也不隐藏自己的脆弱了,他眼里的情绪我不忍心去看,我怕我会忍不住留下来,一辈子。
所以,我踮起脚,轻轻地吻了他的额头。
“你在我心里,我一直都会记着你的干净。”
陆朝,我们再也不会相见了。
从医院出来后,我就进了酒吧,白天只有清吧在开业,喝起来没什么意思,我就这样清醒着混到夜晚。
然后,我去了电视上那种又吵又闹的酒吧。
我在酒吧里随着群魔一起乱舞,心中开心得甚至想要豪迈地喊上一句“今天全场本小姐买单”
,但是我什么话都没有说,什么东西也没有喝,什么人也不接触,我只是独自在拥挤的舞台上摆动着身体。
我是开心的,我是开心的,我是开心的。
但是回家的路上我却买了一箱酒,然后又哭又笑地喝完了它们。
醒来时,上午十点,我笑了笑,我酒量真不错。
我报复够了,疯够了,开心够了,也哭够了。
不再为旧人牵绊。
现在,我还是迎着阳光生长的我。
但,我还是没能忍住,去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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