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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她的第五天。
原计划叁天的研讨会超了期限,今日终于圆满落幕,想到还要把晚上的聚餐捱过去,于凪更烦躁了。
他不是不善于应付这种场合,相反,可以说是得心应手,演得理所当然坦坦荡荡。
学术界说来多清高,还是离不开所谓酒桌文化,觥筹交错,私相授受。
几两茅台下肚,他佯装酒量不佳推脱回房,被人扶着往楼上走。
于凪记得这人,汪秋水,中学同学。
于鸦第一次来月经时,他跑去问人家怎么挑卫生巾,差点儿被当成流氓,索幸解释后她倾囊相授,叫他拿本本来记。
女人冷不丁开口:“好久不见。
你妹妹还好吗?”
他道:“比那时候好多了,能去学校了。”
“你还真是一点儿没变,国家一级好哥哥。”
“还好,只是做了该做的。”
和妹妹上床也是该做的吗?
两人走得很慢,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聊的内容倒是统一,没离开过毫不知情的病号。
行至房门前,汪秋水幽幽叹气。
“于凪。
我本来是想跟你表白的,你知道吗?当年看你对妹妹这么上心,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可靠的人,慢慢喜欢上你了。
那时候还小,我就没说。”
“本来”
这词意味着转折变故,于是他暂时把拒绝的套话咽回肚子,边刷卡开门边听她继续。
“现在有缘又见面,我说话难听你别往心里去啊……直觉倒告诉我,你这人没我想得那么好,只是偏爱妹妹而已。”
仿佛一锤定音。
她说的当然是亲人间的惺惺相惜彼此扶持,只是以此表明自己现在看得更通透,对他没了那方面的想法。
于凪却慌了神,胡乱应了几句逃进房里,靠着门背冷汗直流,像个滑稽小丑。
对方说得一点不错,或者更甚,自己就是个没责任感没底线还爱演的贱人。
做个假设,如果和妹妹出门时看到受伤的小猫,那他会把它送到宠物医院,但如果是自己出门时看到受伤小猫,他只会冷眼走开。
善良,谦逊,可靠,演得上道,一照镜子发现自己到底是个披着人皮的公牲口,可笑至极。
他平躺着,先前没什么醉意,这会儿倒晕起来,突然很想抱她,伸手抓住的只有空气,只得垂下手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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