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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挑一下。”
林听晚眼花缭乱,实在是挑不出想穿的衣服。
屈炀这会儿才有点好奇:“你要见谁?”
林听晚:“你别管。”
屈炀:“那不挑。”
就知道他会这样,林听晚想了想,蹲得有点累,索性盘腿坐在地上,单手撑着下巴,语调懒懒的:“一个可能把我挫骨扬灰,也可能帮我脱离苦海的人。”
在她看来,今晚的饭局就像是一场未知的冒险。
季琛没有理由请她吃一顿毫无意义的饭,毕竟他们不是朋友,也算不上熟。
找她算账,也只是她短暂的应激想法。
真要了结她,早饭之后就已经可以做到先礼后兵,没有必要再请她吃一顿晚饭。
如此专门的、特地的、两个人的晚饭。
他可能是真的有事要和她聊聊,说不定她想要的交易还能继续进行。
所以啊,她至少要看上去惨一点。
再随机应变,临场发挥,虽然他这个人不好糊弄。
“这么极端?”
屈炀想不出来什么样的人能配上这样的形容词,“什么神人,你别被骗了。”
林听晚感到可笑,低嗤:“我被骗的还少吗?我这辈子最大的骗局是下周和岳辰的婚姻。”
“卡其色那件。”
屈炀快刀斩乱麻,压着她的尾音打断她的话,“要我说你干脆跑。
你这都什么季节的衣服,穿厚点行吗?”
林听晚把卡其色羊皮大衣取下来:“唉,你都比我爸妈关心我。”
屈炀说:“得了吧,老子是怕你感冒了头孢配酒。”
手机扔一边开着免提,林听晚直接把外套穿上,站在镜子前左右看了看,想着正好有一双同色系的靴子可以搭:“那你记得给我收尸。”
屈炀:“我出场费可贵了嗷。”
轻笑一声,林听晚裹着羊皮大衣,俯身对着手机那头的人说:“跟一个穷途末路、离死只差一个句号的小女孩要钱,你可真是个人。”
抬手,潇洒地摁掉挂断键,对方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来得及说。
下午五点,季琛准时出现在林宅。
林听晚就穿了件卡其色的羊皮大衣,领口和袖口一圈绒毛,同色系的长靴,盖过小腿。
内搭毛衣和短裙都很薄,光腿。
她坐进副驾,季琛注意到她光裸的腿。
大腿匀称又不失肉感,白皙紧致,膝盖透着浅浅的粉色。
分不清是被低温冻红的,还是肌肤本来的颜色。
和前几次见到的一样,一如既往穿得很少。
“不冷?”
他问这话时,手已经伸出去,调高了车内的暖气温度,还有副驾座椅的加热模式。
“穿太厚显得我太可爱,没气势。
你什么时候装的防撞泡沫?装这个干什么,难道有人会闲的没事拿脑袋撞车门吗?”
林听晚伸手去拉安全带,偏头看到副驾车门,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在车门边缘安装了防撞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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