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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副队长:“那你们为什么……”
甄敏的双唇颤抖起来。
她和凌海对视,对着凌海点点头,然后凌海问:“江警官,你们还没见过那孩子吧?”
“你们见过就知道了。
我们家只是普通家庭,我和我老婆都是普通人,我们一辈子也没做过坏事,实在是……实在是不知道怎么会生出她这样的小孩来!”
凌海说到这里,擦汗的手又抹了抹眼睛。
他的手再度放下的时候,卜甜看见他的眼眶通红。
凌海和甄敏都是希森市本地人。
他们在希森市上小学,念初中,升高中,考上当地一所二本大学。
毕业以后凌海入职一家物流公司,甄敏去做了文员。
二十四岁的时候两个人相亲认识,半年之后结婚——每一步都按部就班,每一步都和希森市大多数人相同。
直到二十六岁,甄敏生下凌荇。
“‘凌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我当初上网查,感觉这句诗句不错,听上去挺舒服的,我希望她也能过得舒服一点,正好我又姓凌,就给她取名叫凌荇。”
被凌海注入舒服祈愿的凌荇在人生头一年得到了父母全部的爱。
“等到她会说话会走路的时候,我就感觉这孩子不对了。
但当时我老婆说我想太多——江警官,您看起来当了很多年警察了,您肯定见得多,但是您见过两岁的小孩就拿刀去捅玩具的吗?”
“捅玩具?”
“对啊!
虽然拿的是玩具刀,捅的是毛绒娃娃,但是您见过吗?才两岁的孩子就做这种事情!”
江副队长没有接话,一边的甄敏抹着泪说:“我也看过育儿书,知道小孩子两岁多正是喜欢模仿大人的时候,她拿刀捅玩具,应该是看我平时做饭切肉,但小孩子又学不像。
所以我老公说的时候,我还把他骂了一顿。”
江副队长未予评价,问他们后续。
后续是随着凌荇的年纪越大,做出来的奇怪的事情就越多。
她三岁时,隔壁邻居家养了一只鹦鹉。
凌荇似乎很喜欢,凌海就给她也买了一只。
结果第二天那只鹦鹉就死了,开膛破肚的倒在地上,凌荇就拿着水果刀坐在它的尸体边笑。
“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她想知道鹦鹉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
凌海又开始发抖。
甄敏的胳膊贴上了丈夫的胳膊,夫妻两人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甄敏替凌海接着说:“当时我想,小孩子都有好奇心,她也不懂得生死,难免会有这种举动。
我就给她买了一本讲人体器官的儿童读物给她看,可是她也不怎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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