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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外围,布置有陷马坑或是沥青。
“要进攻无疑了。”
菲尔德抚掌大笑,“昨天我们突袭城市的行为,给了他们榜样。
传令下去,加紧建造拒马和路障。”
“唉?大人,敌人进攻,为什么你们反而高兴。”
格赫洛斯举手,像个好奇宝宝。
“因为追兵会越聚越多,趁着敌人主力未到,先削弱他们的有生力量才是王道。”
菲尔德指着敌人,“但对方都是骑兵,我们主动攻击注定是白费力气。”
骑兵优势在于机动性,打不过就跑,等自己不追了,他们又会立刻回来,跟苍蝇一样。
这也是步兵很难全歼骑兵的原因,骑兵同样难以全歼骑兵。
自己时间紧迫,浪费在毫无愿意的追逐上,纯属找死。
但对方主动过来送,性质就不同了。
“这也是我打巷战,而不打城防战的缘故,得让敌人的骑兵,失去机动性优势。
否则就算守城顺利,敌人也能掉头就跑。”
格赫洛斯连连点头:“我明白了。”
蓝天城内,佣兵、被俘虏的龙塔人,以及被释放的原住民,正忙得不可开交。
他们要截断道路,将各种杂物家具堆积成一道道防线。
拒马制作更是简单,武器库里最不缺的就是长矛,将长矛绑在路障上,就是拒马。
同时,菲尔德安排弓弩手,密布在屋顶上和房屋内。
忙碌到中午,防御工事加强了两遍,愣是没等来敌人。
菲尔德甚至都不耐烦,想着干脆不管追兵,直接离开算了,但那样会牺牲很多步兵。
“呜~”
直到下午一点,才听到了追兵的号角声,法兰维亚人似乎也饱受后勤之苦。
骑士们换上厚重的铠甲,还要吃饭、祈祷和遵守礼节,会浪费大量的时间。
“法兰维亚的骑士们,国家的骄傲,人民会讴歌你们的英勇与无畏。
用你们的骑枪与刀剑,刺穿敌人的胸膛。”
莱蒂,法兰维亚的四阶神选,单手持一面巨大的蓝色龙旗,右手一把指挥剑。
快速从一排排重甲骑兵面前掠过,同时手中的指挥剑,与他们的骑枪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一千五百人,其中五百名三阶斗气骑士,五十名四阶斗气骑士,已经够夜幕领军队喝一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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