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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
休沐的时间过得格外快,短暂的放松之后,袁铭又投入了紧张的学习中,季清月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工作间提炼新香,偶尔也会和那帮朋友们一起喝茶聊天,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
七日后,青山书店的书架上摆出了一本新书,名叫“十日易读”
,一本书不厚,竟有二十多页,但是版面设计得极为精美,插图更是栩栩如生。
除此之外,封面正中央用红色的笔墨描写的一行字更加吸引人的眼球——金哥新作“危险护卫”
即将连载!
或许还有人不懂什么叫连载,翻开第一页就是“危险护卫”
的预热推送。
其上载明,金哥创作新书的心路历程,连载的意义,以及第一部分发布的时间,用词极为精确简明,吊足了读者的胃口。
于是,在很多人还不知道“十日易读”
是什么的时候,已经有许多看到金哥名字的人迅速买了下来,很快这本名不见经传的书就在十方镇掀起了一阵热潮。
而这些,在学堂上了一天学的袁铭丝毫不知情。
晚上回到家,袁铭刚进门,季清月就跑过来,用力抱住了他。
不等袁铭站稳,一本书就戳到了他的脸上。
袁铭眯着眼睛,看清楚封面上的字时,还疑惑了一瞬:“这是什么?”
“金哥!
金哥要写新书了!”
季清月高兴的不行,几乎是喊出了这句话。
袁铭眨眨眼:“是吗?我看看。”
将“十日易读”
拿在手里,袁铭就在上面瞧见了用夸张的字体书写的自己的笔名和书名,不禁抽了抽嘴角。
虽然有点羞耻,但是不得不承认,赵掌柜真的很会挣钱。
“金哥说危险护卫的灵感来自于读者的一封信,天哪他竟然真的会看读者的信!
也不知道是哪个人这么幸运,写的东西入了金哥的眼。”
季清月双手合十:“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就应该多写几封。
若言写了五封,可是我竟然只写了一封,还会有半页纸,瞧着十分没有诚意。”
袁铭:“……”
那些信都堆在青山书店的库房里,他只从中找到了季清月的那封,看过之后好好的收了起来,别人的写得再多他也不可能看见。
当然这些不可能告诉季清月,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季清月思忖道:“读者的信都是寄到青山书店的,那我要是每天去书店蹲守,是不是就能见到金哥本人了?”
袁铭抽了抽嘴角,不可置信的看向季清月。
藏在金哥这个马甲之后的人是男是女还是哥儿,季清月一概不知,就因为一本书,他就如此迷恋那个人,甚至要去跟踪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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