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kxss.com
“你家住哪里?我把你送回去。”
提姆骑着杰森的摩托走了,杰森拿着钥匙坐上了你的老福特轿车的驾驶座,开始调整座椅。
他的腿真的好长,你目测这位老大已经将座椅调到最靠后的位置了。
怪不得喜欢骑摩托,这种腿长的人开车会挑牌子的——你又想起蝙蝠车,话说某个现在身高不足1米4的罗宾是怎么偷偷开出去的?站着开吗?
“你跟提姆那家伙关系很好嘛,他在学校里可没有那么多朋友。”
出乎你预料的,在你报出了你的住址后,杰森开车还是蛮温柔的,车辆平滑地驶入了哥谭的道路中,这位二哥手把着方向盘还在和你平和的聊天。
“因为提姆平时工作很多吧,他确实在学校的出勤比较少,也不怎么参加社团活动,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他呀,他性格那么好,我想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和每个人做朋友。”
杰森想了一下提姆的工作量,确实很多,在他自己给老头子当罗宾的时候,光是罗宾的工作和偶尔去泰坦的工作就让他做作业都可能困睡着了——强烈谴责一下迪克,这家伙的罗宾生涯自己的作业能有一半是自己做的就好了,杰森以前还在蝙蝠车后备箱的夹层里面发现了他的数学作业纸。
天知道第一个神奇小子是怎么面对自己的数学老师的。
杰森的门门a可是真的自己考出来的。
和每个人做朋友?小红要是有这个精力,从现在开始,哥谭就姓德雷克了。
“他性格好在哪里?”
杰森突然起了兴趣了,性格好?提姆·德雷克?哈,只有老头子和迪克才会这么认为,或许加上阿福和芭芭拉……再加上康纳和巴特卡西……
卡西可能也不觉得提姆性格好。
好吧,确实有不少人会认为提姆性格好,但杰森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小子身上有股令人作呕的自我牺牲感,他像是一只自愿上祭坛的洁白的羊羔,温顺的将自己献祭给上帝……提摩西,上帝的荣耀,老德雷克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否意识到了什么呢?
且不说他在黑夜世界里这种让杰森恶心的奉献感,杰森也不觉得白天的提摩西会有多讨人喜欢——汤姆的喜欢。
那小子是个标准的白人男性精英,简直是个小号的布鲁斯,身上是地地道道的老钱味儿,那种控制欲和不容反抗的劲儿简直一模一样,杰森的直觉告诉他汤姆和他一样不喜欢这类人。
那这两个人是怎么发现深层的彼此做朋友的呢?提姆是怎么让汤姆在不发现他暗夜的身份还能认清他的呢?
“提姆很善良,”
你在接到杰森的疑问后,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郑重的回答,“他也真的很聪明,很博学,很有责任心,很会体贴别人……本来就很好,什么都很好呀。”
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也许你的回答看起来有些空洞——你知道青少年人交朋友很多只是因为对方很酷,或许是因为空虚,或许只是因为他们在人生的这段道路上在年轻的时候彼此相遇了。
他们会说对方球打得很好,会说对方就是让自己开心,会说我俩本来就是一起长大……青年人的感情才不考虑那么多,你这回答简直像以前对老妈回复你中意的相亲对象。
但是喜欢一个人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本来就是没有理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