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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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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明带着诺金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商场外形从远处看有点像一个有些开裂的巨型圆球,内里弯弯绕绕,总共有上百层,卖什么的都有。

兰明带着诺金来到了专卖个虫终端的楼层,叫诺金自己挑一个。

虫族的个虫终端是虫星统一生产制作的,除了颜色稍有不同,外观基本一致,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诺金选了一个与兰明手腕上颜色一样的。

大部分雌奴,雄虫都不会让他们拥有个虫终端,他们的地位与雌君雌侍完全不一样,雄虫收雌奴纯粹就是为了找乐子发泄欲望,又不指望身份卑贱的雌奴能为他们带来什么利益,所以个虫终端这种社交工具,雌奴带着也没作用。

在雄虫看来,雌奴更适合戴抑制环,方便他们随时虐待惩罚。

挑好个虫终端,识别认证后,诺金戴在了手腕上,兰明又拉着虫去了理发店。

雌虫从荒星回来后,只是洗过头,并没有怎么打理过,看起来参差不齐,像被星兽啃过的一样。

诺金像个乖巧的木偶一般被雄虫牵着走,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此时坐在椅子上面对前面巨大的镜子,却开始对理发的虫提要求:“就修一下,尽量保留,不要剪短了。”

理发师表示明白,兰明却翘腿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干嘛不听理发师的意见?他们专业的知道怎么剪好看。”

“我想留长一些。”

“嗯?”

“因为……您说过好看,您……喜欢。”

……

兰明想起来了,他的确同雌虫说过这话,在十年前,那时候雌虫问他怎么会看上自己,兰明想不出什么理由,也说不出太肉麻的话,就说雌虫的眼睛和头发十分漂亮,他第一眼看到了就觉得喜欢。

这个理由在人类世界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想着:啊,这个人居然只是喜欢我的外貌而已,肤浅!

但是虫族的喜欢本就肤浅,这个理由十分合理,且绝对不会让虫觉得不舒服,相反,雄虫能说出雌虫身上让他喜欢的点,不管是什么,都会让这只雌虫高兴不已。

不管是喜欢这只虫的头发,还是眼睛,在雌虫听来,都比只是因为他们能为雄虫带来利益更为好听。

而雌虫对雄虫的喜欢,那就更简单了,那几乎都不带个虫偏好,他们对雄虫的狂热追求,更像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因为是雄虫,他们才追求,因为是雄主,他们才顺从。

头发修剪之后,诺金看起来比之前精神了不少,兰明盯着看了一会儿,看得一旁的理发师都紧张起来了,他才说了一句:“还行。”

理发师顿时松了口气,一般雄虫嘴里都说不出什么好话来,能得到雄虫一句“还行”

的评价,已经让他感到荣幸又庆幸了。

诺金到大公爵府后,没有自己的衣服,身上还穿着兰明的,显得有些长大,兰明又带着他去买了好些衣物。

只是诺金有些不明白,明明可以让家里仆虫做的事情,为什么兰明要亲自带自己来。

诺金身体单薄,瘦骨嶙峋,穿什么都撑不太起来,显得有些空,偏生还要穿给雄虫看,他捏着衣服衣角,显得十分拘谨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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