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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屠夫(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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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薄和宗无忌,也算是凶名昭着之辈了。

但是他们两个,在这个赤膊男子面前,却仿佛是谨小慎微,连大气都不敢多喘几下。

屠夫宇文虎,这个名字,在偌大的呼尔大草原上,代表着是死亡和血腥。

血狼之子,但并非是血狼的亲生儿子。

早年之时,这宇文虎便是北疆之外的一个孤儿,从小就是一头在冰洋上生存的黄金级妖兽白虎养到了七八岁,后来才被去冰洋狩猎的血狼宇文敌收为了义子。

这宇文虎从小妖虎养大,沾惹了浓重的兽性,对丛林法则中的弱肉强食贯彻的极为彻底。

弱小的人类在他眼中,绝对不是同类,而是一只只任他鱼肉的猎物。

其个性凶残而可怕,谁要是敢招惹了他,便会不死不休。

迄今为止,大草原上已经被他屠掉了不知道多少个小型部落,而且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部落中最强者的心脏吃掉。

据说这样做,可以让他得到被吃掉心脏的那个强者的力量,让他变得更强。

身为血狼的养子,这些年渐渐地名头追的上宇文敌了。

而他,也成为了血狼麾下很忠诚,也很实用的一条猛狗。

面对这种极度凶残的人物,赫连薄和宗无忌,还真是不敢随便去激怒他。

这一次去血狼部落借兵,宇文敌非但爽快的借了一千兵马,还派出了他的养子屠夫宇文虎。

很显然,血狼垂涎雷青手中财富的同时,也对盘踞西北的铁骑团完全没有好感。

但血狼对铁骑团也有些忌惮的。

命令麾下狼兵,伪装成了马贼。

如此,加上秃鹫和毒鹰拉拢的一批散兵游勇马贼,组成了一支一千五百人的骑兵大军,遥遥向叶赫镇而去。

按照宇文虎的意思是,直接挥动骑兵大军冲上去,迅速抹平叶赫镇完成任务后,就在境内肆虐一番了事。

但赫连薄不同意,铁骑团在草原上也是有诸多眼线的。

如果行军太过肆无忌惮和凶猛,被铁骑团事先察觉的话,那么突袭叶赫镇就会成为泡影。

几番劝慰下,让屠夫宇文虎接受了这个建议。

他虽然冲动,凶残,暴虐。

但并非完全没有脑子,他是妖虎养大的。

老虎虽然是百兽之王,但捕猎之时,基本上也是以伏击为主。

只有同类侵入自己地盘,或是彻底把它激怒后,才会硬来,不死不休。

前方斥候游骑驰骋而回,禀报说前方十多里外,驻扎着一个小型游牧部落。

因为正是放牧之时,牛羊散开后足足向两翼蔓延出了十几里地。

赫连薄微微一愣,暗忖怎会如此倒霉?当即便对宇文虎说:“虎帅,铁骑团势力不俗,喜欢在一些小型部落中安插些探子。

如果给那些探子看到我们,说不定会用渡鸦回报。

未免节外生枝,不如我们绕行吧。”

“绕行?”

屠夫宇文虎那对冷酷的双眸之中露出了疯狂之色:“绕行的话,起码会为我们多出四五十里路程,何况,我从来没有绕路的习惯。

孩儿们听令!”

随着他一声虎啸般的爆吼,麾下血狼军也爆发出了强大的气势:“吼~”

“杀!”

宇文虎残忍的狞笑了起来:“屠光那些牧民。”

“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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