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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就怪沈陌的皮囊太好看,好看到只是露出一截颈项,都让人联想到刀刃面前引颈受戮的臣子,乖顺的、平和的,像一条河流,哪怕是在胡说八道,哪怕是在骗人,都实在移不开眼睛。
那时候,薛令就想过——倘若是我。
倘若,他效忠的、在意的、保护的、身边的……都是我。
薛令袖下的手握紧了——自己主动,和沈陌主动,那可是两码事。
他有些心花怒放,又有些不好意思,总之沈陌得偿所愿,他决定不再计较了。
脸颊上的温度逐渐褪去,沈陌听见薛令“嗯”
了一声,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暗自劝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一世,红粉骷髅,皮囊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只要足够不要脸,什么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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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要见堂兄,沈陌有些忧愁。
薛令说,沈诵外放期间,得到不少赞许,他原本是做了个七品芝麻官,但离开时,当地的百姓居然自发为其送行,绵延几十里。
这件事传到当地一个刺史耳中,很是赞赏感叹,写进奏折,送到了薛令的面前。
于是,他干脆趁此机会将人叫到京中,好好看看情况。
因薛令的缘故,京中也有人注意到了沈诵,由于其身份特殊,刚开始,那些人还在观望,但发现薛令并非要打压、甚至还有些重用之意时,人便又都凑上去了。
大部分时候,薛令眼高于顶,还算得上铁面无私,对这种阿谀奉承的行为并不看在眼里,至于沈诵会不会因此迷失,也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不过官场么,总少不了人情世故。
今早,沈诵果然前来拜谒,薛令命人上了茶,二人就这么一高一低的坐着。
沈诵说了几句客套话,薛令有一茬没一茬的听,总归也就是感谢的话语,没什么意思。
他叫人入京,又不是完全因为沈陌,主要还是沈诵考绩确实不错,又有刺史引荐,以后怎么样,薛令也不会放水。
不过,沈诵还算是从容,并没有因此阿谀奉承自己——看来,还没有被京师的花花世界迷了眼。
这时,薛令忽然又想起来,其实沈诵与沈陌都是少年入京居住,本也见识过京中繁华,虽然后来家道变故,又出了那种事,但也不能算没见识的东西。
不过,二者区别很大,若说沈陌像刚柔并济的兰花,那沈诵便更像温和的菖蒲,没什么脾气——或许棉花更贴切。
他神色缓和了些,想到沈诵家中还有两个孩子要养,难得大方,派人拿了几十两银子,赐给他。
沈诵脸色变了,站起身拱手拒绝了
“拿着罢。”
薛令吹了吹茶水的热气:“其余之事,我不会帮你,唯有这点……也不是什么大钱。”
沈诵:“这……无功不受禄……”
薛令乜斜着说:“拿着。”
只两个字,却似有万钧之力。
沈诵只好拜谢。
薛令摆摆手,让他离开。
很是公事公办。
但沈诵临走前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殿下。”
薛令:“嗯。”
沈诵:“下官还有一事,在林州的时候,一直记挂心头,想请殿下成全,六年前落在殿下这的那副画像……”
薛令掀开眼皮。
沈诵紧张,但硬着头皮:“……殿下可否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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