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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在忠诚猎犬的守护下,开始了紧张而熟练的收获工作。
三只羊,意味着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家人碗里都能见到油荤,意味着珍贵的脂肪和皮毛。
荒野的生存法则,在这一刻,用最原始也最直接的方式,给予了他们丰厚的回报。
杨亮早就不再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雪的都市白领了。
给猎物放血这种活儿,最近几个月他虽做得不多,却也实实在在上手了十几次。
因此,收拾眼前这三只羊,放干它们体内的热血,对他而言算不得什么难题。
只是看着那汩汩流出的、色泽暗红的羊血,他不免有些心疼。
这要是在以前,有锅有灶,做成滑嫩的血豆腐或是灌进肠衣变成风味独特的血肠,该多好。
可惜眼下时间紧迫,条件简陋得连个像样的容器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宝贵的食物渗进泥土里,白白浪费掉了。
血淌了一地,浓重的血腥气在林中弥漫开来,几乎有些呛人。
杨亮越收拾心里越是发紧,手上的动作也不由得快了几分。
这味道飘出去,难保不会引来山里那些饿着肚子的大家伙——狼、熊,甚至更糟的。
他眼角余光瞥向父亲杨建国,老人显然也虑到了这一点,正手脚麻利地从附近灌木丛里扯下坚韧的藤条,还拖来一根足够粗壮的枯树枝。
“快,手脚利索点收拾完!”
杨建国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催促,“咱们用这藤条把羊绑上,就靠这根棍子挑着走。
今儿个收获够了,不能再耽搁!
必须赶在天黑透前到家,这光景出发,紧赶慢赶正好。”
他掂了掂手里的木棍,棍子约莫两米半长,有成年男人的三根拇指并拢那么粗,足够结实。
父子俩不再多话,立刻动手。
他们用藤条将三只放过血、身体已经软塌塌的羊牢牢捆扎在一起,两大一小,然后合力将这沉重的收获悬吊在粗木棍中间。
羊血放净后,重量确实轻了不少,估摸着也就一百斤出头,不到一百五十斤的样子。
两人各自背上还负着装有零碎家当的包袱,但这点分量分摊在两根肩膀上,咬咬牙还能承受。
杨亮试了试肩头的份量,棍子深深嵌进肉里,带来沉甸甸的踏实感。
其实,若是把羊皮剥下来再挑,肯定能省不少力气。
可这念头只在杨亮脑子里打了个转就被摁下去了。
羊皮,在这片荒莽之地,对他们一家人来说太金贵了。
无论是鞣制后做铺盖、做衣裳,还是用来挡风遮雨,都是不可或缺的物资。
为了省点力气扔掉?万万舍不得。
得,就这么囫囵个儿地挑着走吧!
他们落脚的地方离那条赖以生存的小河,大概有三小时脚程。
此刻出发,紧赶慢赶,应该能在天色彻底黑透之前到家。
这条路他们上午才踩过,脚印都还新鲜着,地势走向都印在脑子里。
何况是沿着河岸走,地势平缓,没有陡坡深沟,算得上是好走的路了。
肩上虽然压着沉甸甸的收获,但父子俩心里却像揣了团火,兴奋劲儿顶着,脚步反而比来时更轻快了几分。
才走了不到一个时辰,估摸着路程已经去了三分之一,这速度比上午空身赶路还快了些。
,!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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