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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一个清润好听的男声传来。
这声音...温荞循声望去,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真的是他,那天晚上巷子里遇到的男生。
少年礼貌的颔首微笑,温和自然,好像已经不记得她了。
温荞未觉失望,老师和学生在酒吧相遇,这种际遇本就不好拿上台面来讲。
不过那天晚上光线太暗,她看的并不真切,此刻她细细看他,发觉他真是绝顶的骨相美加上冷白皮,明显和周围人气质不同的存在。
而且因为他真的很高,头小肩宽,完美的身材比例和规整的校服下隐约可见的紧实肌肉,所以他的白完全不会让人把他与孱弱阴沉联系起来,只会觉得他沉稳可靠。
同时温荞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站在后排靠窗边,热辣的阳光照在身上,为同桌遮去大半光影,他却不像身边人那般浮躁,依旧显得干净清爽,心平气和。
温荞沉郁了那么多天的心情,在看到程遇的那一刻终于有了雾霾散去的希望。
她回以微笑,对着少年轻轻点头,继续点名。
坐在下面的程遇看向讲台上的女人,修长的手指夹笔转动。
突然胳膊肘被人碰了碰,他朝旁边望去,“怎么了?”
“你们认识吗?怎么一直盯着她看?”
发觉同桌的眼神不对,林沂奇怪的看了眼新来的老师,凑过来低语。
又看了眼女人,手中的笔停住,程遇收回视线,“半生不熟。”
林沂微妙的看着他,觉得不止。
他向来觉得自己这个同桌讳莫如深,面上温和谦卑,给所有人面子,其实是他骨子里太傲,没人入得了他的眼,也没人能和他深交,所以他什么都懒得计较。
林沂自觉人和人之间有壁,他和程遇不是一个圈子的人,所以他虽从高二起就和程遇做同桌了,两人之间也只是比旁人熟一点。
再加上他是个体育生,高二开学因为暑假特训来迟了几天,错过了一个爆炸性新闻。
程遇作为高二刚转来就被高二四班的男生尤其是所谓的“刺头老大”
看不惯视为眼中钉的转校生,是怎么变成了让整个高二四班所有男生缄口不言并闻之色变的传奇人物。
他虽和班里其他男生一样隐隐有些怕他,但他和其他人的怕又不太一样,毕竟他只本能感觉这个人危险,却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他和班里玩得好的兄弟打听,对方只脸色变了又变,嘴唇嗫嚅的告诉他程遇是个杀人都不会眨眼的变态,你最好离他远一些。
不过经过他后来被迫和程遇做同桌相处的一年来说,程遇这个人其实不错。
他身处普通班,学习仍稳居年级第一,且身上没有半点傲气。
你要是需要帮忙,不用为难怎么张口,只用看他一眼他就会主动伸手问你需要他做什么,不曾推三阻四讲一句废话。
他还挺会照顾人,有时细致起来比女人还要贴心,而且他情绪平稳,不曾口嗨抱怨或说过半句脏话。
所以林沂矛盾的觉得像他这么成熟的人,他要么是家世太好,习惯成自然,要么就是他善于伪装真是个变态,指不定什么时候爆发。
一边又觉得就算程遇是个变态,可他正常的时候和他以前那些只会口嗨欺软怕硬收保护费的“哥们儿”
比不也好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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